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荒淫“主神”的毁灭

1999-07-1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日前,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第一邪教案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被告刘家国、朱爱清构成组织、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、强奸罪、诈骗罪。判处刘家国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三万元;判处朱爱清有期徒刑20年,剥夺政治权利三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至此,被列为全国五大邪教之首的“主神教”正式宣告覆灭。

刘家国生于1964年,安徽省霍邱县城关镇牌坊乡五村农民。1991年刘加入了邪教组织“被立王”,后此邪教被取缔。躲过公安机关追捕的刘家国,争取到“被立王”骨干之一朱爱清的支持。1993年3月,在湘潭县龙口乡农民朱昌凡家,“主神教”粉墨登场了。“主神教”有严密的组织结构:刘家国自称“主神”,在他之下是“主母”、“在上主”、“活物”、“七天使”、各省“省权柄”、各县“县权柄”及“同工”、“带领”和“信徒”。1997年5月,“主神教”在湖南衡东县一信徒家召开了“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”。来自15个省、市、自治区的骨干近50人“到会”。“主神教”传道对象首先选择妇女。几年中,其信徒达上万人,并迅速发展至全国十余个省、市、自治区。

在刘家国做“主神”期间,满足他的性需要叫“蒙召”。“蒙召”意为女信徒与“主神”肉体合一,以得到灵魂的拯救。几年中,“白石玉主”朱香云、“美丽主”朱香莲、“百合花主”邬××等16人,成了主神的“后宫佳丽”。“主神”通过“蒙召”育下的非婚子女共有六名。

为维持这种荒淫生活,“主神”向信徒收取“奉献金”。仅在湖南省,“主神教”就诱骗“奉献金”30万元。穷山僻壤的善男信女的血汗钱,把一个小学毕业的农民装扮一新:戴墨镜、穿西装、骑着名牌摩托车、手机换了又换,最终成为一个现实畸形儿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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